全游之家云平台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使用安徽省奇妙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奇妙点公司”)的全游之家云平台系列(软件)产品及相关各项服务(以下或称”软件产品”)。您(以下或称“用户”)在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全游之家云平台用户使用协议》(以下或称“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奇妙点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和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内容,请不要安装、使用本软件或相关服务。否则,您一旦同意并安装本软件,或注册、开始使用或继续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定,本协议即构成您与奇妙点公司之间就您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或类似言辞做任何形式的抗辩。若用户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软件产品,即视为用户已完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1. 许可权利的授予

1.1 本《协议》授予您下列权利:“软件产品”的安装、运行。您可在许可生效的时间内将全游之家云平台软件安装在网吧的联网计算机上,并以客户端软件指定的方式运行本“软件产品”的副本。其他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以及转让,都将被视为对奇妙点公司权利的侵犯以及对本协议约定的违反。

1.2 安装软件产品时,软件能够对网吧系统数据库进行读取,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帮助网吧进行营销及管理,涉及读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顾客上网卡号及身份信息,在线状态,会员充值记录及消费记录等。上述所读取到的数据信息会同步一份存储到奇妙点公司的服务器,以便您使用软件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功能,同时也会用于行业的大数据分析。本软件产品的安装视为您接受本协议,并授权奇妙点公司读取网吧数据库内的全部或部分数据信息。奇妙点公司承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绝不泄漏数据相关信息至第三方。


2. 禁止性的行为或活动

2.1 禁止用户发生以下侵害“软件产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1.1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软件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软件服务,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2.1.2 利用软件产品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各项数据等)。
2.1.3 用户在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全游之家云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存储以下信息或指向该等信息的链接及二维码:
    (1)含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信息的;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组织或变相组织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恐怖活动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2 一旦奇妙点公司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您有可能正在从事上述行为,则奇妙点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弥补(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向您提供所有服务等),并可要求您赔偿因您从事上述行为而给奇妙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


3. 对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ation)、反汇编(Disassembly)的禁止

您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任何的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同时,您亦同意放弃行使法律法规允许您从事上述活动的一切权利。


4.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全游之家云平台软件产品的运营权归奇妙点公司。奇妙点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应该遵守奇妙点公司制定的上述管理规定。如果您发生违反此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奇妙点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立即停止您使用本“软件产品”。如此类情况发生,您必须立即销毁全游之家云平台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


5. 用户必须提供的设备和须提供的信息

奇妙点公司提供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并运用自己的网络系统通过互联网(Internet)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5.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5.2 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5.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还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5.4 基于奇妙点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5.4.1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5.4.2 牢记您填写的注册资料、历史信息。

5.5 奇妙点公司为您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是您能证明您是帐号的所有人,这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证件信息、历史密码等),如果用户没有牢记自己填写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您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找回等)将得不到解决,对此奇妙点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奇妙点公司有可能提供用户注册时将账号与全游之家云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账户进行绑定的服务。除用户自行解除绑定关系外,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用户已绑定的第三方账号也有可能被解除绑定而奇妙点公司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协议条款;
    (2)违反其他管理规定而需要解除绑定的情形。


6. 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自行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奇妙点公司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6.1 本协议项下的“软件产品”及奇妙点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6.2 本协议项下的“软件产品”及奇妙点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6.3 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或接受奇妙点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6.4 通过奇妙点公司网站、全游之家云平台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7. 特别提示

7.1用户通过全游之家云平台在其自建微信公众号发送相关消息及通知的,应事先经奇妙点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用户未经审核同意而擅自发布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用户自建的微信公众号如果接入全游之家云平台端口,则奇妙点公司有权管理、使用上述微信公众号,奇妙点公司并可径行在其上发布消息及通知。用户对此充分知晓并且完全同意。

7.3用户因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而产生的各种充值、网费及相关商品费用等款项的账目,以奇妙点公司持有的平台系统后台数据为准。全游之家云平台合作的支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网银在线、拉卡拉、收钱吧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全游之家云平台仅协助用户与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达成合作及协助对账。用户与上述任一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产生的资金风险、税费承担及其他一切责任与风险均与全游之家云平台及奇妙点公司无关。

7.4 用户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产生的上述7.3条中的各项费用及款项,用户可申请结算并提取,但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税收、相关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等)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奇妙点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8. 免除责任

8.1 奇妙点公司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技术漏洞(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升级、常见性维护和软件BUG)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方面。用户明确同意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或接受奇妙点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或接受奇妙点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奇妙点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用户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软件产品或通过软件产品所发布的任何内容、传递的任何观点不代表奇妙点公司的观点或政策,奇妙点公司亦不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

8.3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下载或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软件产品和所有与软件产品一同提供或通过软件产品提供的第三方软件,风险自负,并且对于因下载或使用软件产品和此类第三方软件而对计算机系统或任何智能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

8.4 奇妙点公司不就因用户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奇妙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操作失误、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9.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奇妙点公司书面同意,禁止用户为下列任一行为(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9.1 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9.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9.3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9.4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9.5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9.6 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9.7 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一旦用户有实施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本产品的授权协议将立即停止。奇妙点公司有权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因违反上述条款而对奇妙点公司造成损害的用户追究法律责任。


10. 违约赔偿

10.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奇妙点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奇妙点公司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奇妙点公司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0.2 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导致任何第三方向奇妙点公司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赔偿奇妙点公司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1.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奇妙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奇妙点公司的所有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奇妙点公司网站页面公告等)、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用户其他权利。

1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在此情况下,该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部分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5.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会对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有限制作用,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6. 奇妙点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


本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奇妙点公司将通过系统公告、通知或其他的奇妙点公司认为恰当的方式进行提示。用户在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用户如继续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全游之家云平台。


安徽省奇妙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